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海安市实验小学北侧区域旧城改造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该公告详细说明了征收范围、征收期限及步骤、补偿安置依据和方式等内容。
征收范围:该项目的征收范围包括东至交通银行西侧道路,西至小焦港河东侧道路,南至旺池西路,北至江海西路。
征收期限及步骤:签约交房期限为征收项目发放公开信确定的开签协议之日起20日内。征收实施步骤包括发布调查公告、入户调查、调查结果公示、补偿安置方案公示征求意见、市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并公告、选定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入户评估、分户初评结果公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办理结算、房屋拆除等。
补偿安置依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海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和《海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细则》等法规文件。
征收补偿安置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或房票购房安置。但村民原则上不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只有在特定条件下经家庭全体成员共同商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后才可选择货币补偿。
住宅房屋补偿与安置办法:被征收房屋补偿款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附属设施及装修补偿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多层成套住宅补偿基准价为11600元/㎡,独门独院住宅补偿基准价为12600元/㎡。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或房票购房安置。
非住宅房屋补偿安置办法:征收营业、办公、生产、仓储用房的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或房票购房安置。补偿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根据公告内容,被征收人在规定的签约交房期限内搬迁并交房可获得奖励。同时,被征收人搬迁交房后须经区域指挥部验收,不得擅自拆除已补偿的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
以上是海安市实验小学北侧区域旧城改造工程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详细内容和解读。被征收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补偿方式,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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